试分析下列案件中保姆李某刑事责任
被告人李某系曾某聘请的家庭保姆,负责处理家务和照顾曾某两岁多的儿子浩浩。2009年1月3日17时25分许,李某喂食浩浩桂圆时,不料桂圆核卡住浩浩喉咙无法吐出,李某随即将浩浩送往附近药店求治。李某怕承担责任,遂向药店工作人员隐瞒了浩浩被桂圆核卡住咽喉的事实。返回曾家后,李某又向赶来的“120”急救医护人员隐瞒真相,致医护人员无法采取针对性急救措施,延误抢救时机。浩浩被送往当地儿童医院,经抢救无效于同日22时30分因异物吸入、窒息、脑疝、多器官功能衰竭死亡。
问题:
1、本案中被告李某是否构成不作为?为什么?
2、本案中被告李某有无主观罪过?如果有,出于何种主观罪过?
3、本案中被告李某是否应承担刑事责任?如果应承担,应如何定性?
被告人李某系曾某聘请的家庭保姆,负责处理家务和照顾曾某两岁多的儿子浩浩。2009年1月3日17时25分许,李某喂食浩浩桂圆时,不料桂圆核卡住浩浩喉咙无法吐出,李某随即将浩浩送往附近药店求治。李某怕承担责任,遂向药店工作人员隐瞒了浩浩被桂圆核卡住咽喉的事实。返回曾家后,李某又向赶来的“120”急救医护人员隐瞒真相,致医护人员无法采取针对性急救措施,延误抢救时机。浩浩被送往当地儿童医院,经抢救无效于同日22时30分因异物吸入、窒息、脑疝、多器官功能衰竭死亡。
问题:
1、本案中被告李某是否构成不作为?为什么?
2、本案中被告李某有无主观罪过?如果有,出于何种主观罪过?
3、本案中被告李某是否应承担刑事责任?如果应承担,应如何定性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