小余
xiǎoyú
малый остаток (часов при переводе лунного времени на солнечное)
1) 凡不满一甲(即六十)余下的日数称大余,不满一日(包括夜)余下的分数称小余。“大余”、“小余”各分前、后。前“大余”指所求年天正十一月(即今所用的农历前一年十一月)朔那一天的干支,前“小余”是指这一天合朔的时刻;后“大余”是指这一年冬至那一天的干支,后“小余”是指冬至在这一天的时刻。前“小余”按一日九百四十分计算,后“小余”按一日三十二分计算。
2) 泛指一日余下的短暂时光。